东方伊犁在线观看音响_伊犁直飞2025直达入口_已满18三秒自动进入观看

招生代码:66006
0835-3223778(招生热线)
0835-3221298(学校办公)
关闭
四川省贸易学校桶装水采购项目比价公告
时间:
2025-04-01
浏览量:
13
来源:
招标办
作者:
杨亮
字号:
分享:

四川省贸易学校桶装水采购项目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SCSMXY-TZS-20250319)


采购人:四川省贸易学校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经开区永兴大道288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35-3221298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四川省贸易学校桶装水采购项目

2. 采购方式:公开比价(低价中标法)

3. 预算金额:按实际需求结算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一年一签)

5. 服务地点:四川省贸易学校校内(雅安市经开区永兴大道288号)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标的物及服务范围

     1. 桶装饮用水供应规格:18.9升/桶,单价不超过9元/桶);

     2. 配套服务:

·         免费提供饮水机设备安装、调试及维护(每月至少1次);

·         按需配送至全校办公室,响应时间≤1小时;

·         送水工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服务态度良好。

(二)质量标准

1. 桶装水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

2. 每批次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及CMA/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 水桶表面洁净、标签完整,天然矿泉水需标注水源点名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食品安全事故。

(二)专项资质

1. 营业执照(含饮用水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

2. 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3. 近半年内产品检测报告(符合GB19298-2014标准)。

四、评审规则

(一)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 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

  • 若报价相同,按服务质量承诺、企业信誉综合评定。

(二)无效报价情形:

  • 未提供完整资质文件;

  •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 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无法合理说明。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文件内容:

1. 报价单(含单价、总价、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复印件;

3. 产品检测报告及承诺书(附件模板);

4. 服务方案(含配送计划、设备维护方案)。

(二)递交要求:

1. 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标注“四川省贸易学校桶装水采购项目响应文件”;

2. 电子文件:U盘1份(含PDF盖章版及Excel报价表)。

3.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9:00;

4. 递交地点:四川省贸易学校(雅安市经开区永兴大道288号)和雅楼713室。

六、时间安排

1.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4月1日-4月11日;

2. 评审及公示:2025年4月11日9:00现场评审,结果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公示。

七、其他说明

1. 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履约能力核查;

2. 供应商须承诺报价真实有效,不得恶意竞争;

3. 本公告解释权归四川省贸易学校所有。

附件:

1. [报价单模板]

2. [承诺书模板]

四川省贸易学校
2025年4月1日


报价单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电话:




报价:(人民币)

 

  



承诺函


致:四川省贸易学校

本单位XXX(供应商名称)参加XXX(项目名称)的比选活动,现承诺:

我单位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比选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注:

1.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

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上一条:四川省贸易学校学生公寓洗涤服务项目比价公告 2025-04-01 下一条:关于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2025-04-01
返回列表
友情链接
汉源县| 黄龙县| 藁城市| 宁晋县| 裕民县| 辽阳县| 长武县| 青铜峡市| 秀山| 莱阳市|